第124章 逃避解决不了问题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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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三个西装革履的人进了房间,王跃民终于有点不知所措起来了。

其中一人举着很专业的录像设备,想要对王母的伤部进行录制,但是却遭到了王母的推托。

无奈之下,王昊亲自拿了手机,对着王母的嘴角,以及脸部拍了两张照片,当做留存证据。

为首一位四十岁左右的律师,正是张律师。

手中握着一个大部头,厚厚的书籍,上书三字。

民法典。

“您好,王跃民先生,根据法律规定《种花反家庭暴力法》。

第二条,本法所称家庭暴力,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

第三十三条,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根据您对这位女士今天所造成的伤害,按照医院进行的伤害检定,是足以达到轻伤判定的。

也就是说,您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
《刑法》234条规定,故意伤害他人,造成轻伤者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造成重伤者,三年以上,十年以下。

另外,即便没有王总……额,王昊先生提供的照片,我们也可以对周围保安、居民进行证据收集。

另外,如果这位女士对您提起离婚诉讼,目前胜算很大,并且根据您过往的事迹,对于财产分割,以及子女养育权方面,具有优势。

……”

一顿科普,从家庭暴力的民法,说到了造成伤害的刑法,又讲到了涉及离婚的婚姻法。

王跃民有些恼羞成怒了。

抽烟的动作都有些发抖了起来。

“滚!都滚!这是我家!特么的,你们装个什么东西!都什么东西!真以为这点东西能吓到我?!

滚!都滚!”

面对王跃民的暴怒,张律师却是异常冷静,笑着递过去一张名片道:“王跃民先生,如果您找到了愿意给您辩护的律师,可以让他联系我。

我将负责王昊先生以及其母亲相关法律问题。

如果您找不到,也可以联系我,由我为您介绍。

今天打扰您了。

另外,对于您刚才对我的辱骂,我保留起诉您的权利,希望您记住一句话,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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